看着医不死拉着面无血色的病人拉过来,谢佑邦心里骂娘,骂贼老天。
穿越前就是一个学计算机专业的学渣,毕业后随便找个小公司打杂。我特么的是一个宅男,只会吃饭睡觉玩游戏,什么也不会,不会打仗,不会化工,不会机械,不会科学,不会吟诗作对,就这样没有准备地穿越来这个世界的,你还指望我能统一全球,称霸世界吗?现在你让我救人,我都做不到,天啊……
“高淳侯,自上次听你一番言论,你句句真知灼见令老夫敬佩不已。现在我无能为力,希望你能救林公子的一命!”
医不死抓住一根救命稻草,恳求谢佑邦。
“不是我不帮,但我又不是大夫怎么救他?我侯府倒有几个医术精湛的大夫,大家一起想办法吧。”
真后悔当初在怪医医不死面前大嘴巴,说了一些关于现代医学的常识,引来他的震惊和关注。
“高淳侯上次所说的换血救人的方法应该可行,我想试试。”
“先生,那时我随便说的,我不知道怎么操作的。”
高淳侯也想把现代的医术见闻告诉医不死,但是说了又怎么样。有条件做吗?知道病人的血型吗?即使随便撞一个给你撞对了,你吖的,你告诉我怎么输血吗?拿什么输?
“你说人大概分为四种血型,如果一个失血过多,可以拿同样的血型来输血救命的。”
“朱大夫,那只是谢听说的而已。即使是能输血,你说怎么输啊?喝下去吗?”
穿越说得倒精彩,金手指一开要什么有什么。但是谢佑邦的金手指在哪里?就是给了两袋种子过来,在边疆杀了五六年,差点死掉。后来做些小生意,挣点钱,才过上像样的生活。
谢佑邦现在很想穿回去,在这里真的太无聊。如果可以回去,他愿意用他收藏的几十个绝色美女换,谁愿意的赶紧来。谢佑邦可不想待生活水平那么低的社会,一个感冒就会病死人,人均寿命只有三十多的古代社会。
自己也想改善民生,但是科技就是这样的水平,自己一个人又不是神能改变什么?什么也做不了,谢佑邦也懒了,天天搂着美人酒池肉林,醉生梦死。
“哪可怎么办?”
医不死这次真的要砸招牌了。
“我倒有一棵上好的千年人参,他能不能熬过去就看天了。”
只能是听天由命,不过最近谢佑邦的协和院那三个大夫折腾了三年多的青霉素,有那么一点点起色,死马当活马医。
林辉情况不明就临时在高淳侯的协和院住下,这里有丰富的药材。林辉用人参吊着命,是死是活天说了说。
“师兄,你一定要醒过!”
秦明月连家都没有回,只是派人报个平安,自己赶着来看林辉。
今天发生的事太多了,秦明月惊魂未定,现在师兄又生死不明。她一边说,一边默默流泪。
“小姐,你不要伤心,林公子肯定会没事的。你要保重身体,明天找哪些人算账。”
张杏儿拿着一碗安神汤,伺候秦明月喝下。一天之内经历数个变故,她现在已经精疲力竭。
“那些人一个也逃不了!”
趴在床边,睡过去的秦明月,嘴里喃喃道。
天刚亮,秦明月虽然喝了安神汤,但是被噩梦吓醒。
“别怕,蓁蓁,娘在这里。”
张氏在得知秦明月被人绑架时,当场就昏厥过去。醒来后被告知小姐已经平安,但是林公子却昏迷不醒,现在两人在高淳侯那里。
她也连夜过来,看见秦明月睡着,梦中还不安稳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