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呲——” 半边脖子被博伊刀锋利的刀锋切断,呲的一声鲜血喷涌出几米远,喷溅在墙壁上,泼墨一般的血迹散发着浓郁的血腥味。随即被满是土腥味和牛马粪便的恶心气味掩盖。 “嗬嗬嗬……” 枪手像是被割喉的公鸡一样无力嘶吼,整个身体不停的用力抽搐挣扎,双手抓挠着一挺一挺地耸动,鲜红的血沫从喉管、嘴巴、鼻子里喷溅出来。 “该死!” 雅各布抱住枪手的脑袋用力一扭,嘎嘣一声脆响,枪手终于安静下来。他甩甩衣袖,用力在枪手油腻恶心的风衣上蹭蹭手,将手上溅到的鲜血胡乱地蹭掉。 “真该死!我不应该带着这把博伊刀的!” 看着手里四十多公分长的博伊刀,雅各布郁闷的拍拍脑门。这把博伊刀粗犷霸气,非常适合搏斗、野外生存,只是用来摸哨就没有匕首方便。 摸哨。 最重要的是悄无声息。 像雅各布现在这样弄得血呼啦差的,跟凶案现场一样,是最不可取的。 气管的嘶鸣,浓郁的血腥味,敌人的挣扎,这若是在寂静的夜晚,或者他手里拿着枪,估计雅各布早就暴露了。 “算了!凑合着用吧!” 眯着眼睛看看天空,太阳已经快要升到最高处,不一会就是中午十二点了。 若不是快到中午的时候狂风席卷黄沙漫天弥漫,像是重度雾霾一样,雅各布也不会决定潜入进布朗克。毕竟布朗克只是一个三百多人的小镇,建筑物也是不多,零零散散地分布在南北两条大道两边,天气好的时候站在楼顶,一眼就能看到整个小镇的动静。 提起装着燃烧弹催泪弹炸药的大背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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