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军师,如今已至成都城地界,在下要回去复命了。” 送走了芮奉之后,刘禅便转过身,和马钧向身后走去,沿途查看了一下风土人情,走走停停,过了许久才入了城。 将原刘禅残存记忆彻底吸收之后,他现在已经是个地地道道的古代人了。除非对其极其了解的人,不然恐怕是根本分辨不出这个刘备亲子,其实是个冒牌货。而根据刘禅前几年的经历来看,就算是刘备,估计都对自己这个有着血缘关系的儿子不甚了解,那么就更不用说别人了。 这也是他敢堂而皇之的在成都都城内外闲逛的原因。 这座城,在刘备还未入川之时,刘璋是将其当作日后称帝时之都城来管辖的,可以说比之长安并不差了多少。 金城石郭,兼匝中区,既丽且崇,实号成都。这虽然是在第二次修葺之后才有的壮丽景观,但此时却也并不差之分毫。 在成都东南的“流江”岸边,有一座锦官城。说是城,其实只是官署,是锦官的办公地点。所谓锦官,则是诸葛亮上表设置的一个专职负责“蜀锦”的官职。而蜀锦,以其飞云流彩而在全国热销,是川蜀一笔极大的经济来源,“今民贫国虚,决敌之资,惟仰锦耳”,便是诸葛亮对于恢复这一官职的最大理由。 这在刘禅看来,就是其实就是国有企业的萌芽,其中更深层次的,便是高人一等的科技生产力,所带来的回报,将是及其惊人的。仅一蜀锦便可支撑日后蜀国国库,那么,要是自己将那些设想中的高大上之物拿出来…… 想到这,其心中突然升腾起极为强烈的雄心壮志,只要能将脑海中的知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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